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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法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8-31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鲁政院〔2012〕125号),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研究生处审核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聘任张敏等12人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理论指导教师;聘任孟健等66人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名单如下:

一、理论指导教师

张  敏(法学院)  马凤春  王占启  景年红  逯  星  孙  杰  于  晓   周彬彬  卜红梅  王义松  汤  璇  姜海洋

二、实践指导教师

孟  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单  明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郑元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马慧芹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赵  军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周  宏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耀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魏希贵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曹  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齐亮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梦荻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  伟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毕惠岩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冯  建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  娟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永革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朱庆臻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闫  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  静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  静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  明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海珍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郭  怡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王  善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刘  艳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赵  伟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赵立勋

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

张红广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郑  芳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检察院

薛辛伟

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杨  勇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

范树林

齐河县人民检察院

赵立辉

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王  磊

济南市委政法委

潘  杰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宋培凤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庞国栋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郝纪勇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王德勇

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

魏永振

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

宋香玲

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于加华

山东公孚律师事务所

姜文钢

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

李占义

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

阚吉峰

山东求新律师事务所

付胜涛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赵  煜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宋洪昌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贾明君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彭秋霞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张天圆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姜志茹

山东鲁宁(济南)律师事务所

耿国玉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董一鸣

山东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赵艳敬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原俊迪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李媛媛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张康宁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韩  毅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王  强

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

王长征

北京市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

于佃伦

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

陈珍果

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

顾广义

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

王永江

山东华典知识产权服务集团

张海洋

山东银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践指导教师聘期3年,自发文之日起算。

                                  

山东政法学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