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3点,山东政法学院第十七期研究生大讲堂在教育大厦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于阳为同学们作了一场题为《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与法学研究范式——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培养》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党总支书记、处长肖立梅主持,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爱艳参与座谈,140余名研究生师生到场聆听。
于阳教授结合自身丰富的法哲学、法理学、刑法学等理论知识,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的养成和研究方法的培养。于阳教授由法律意识的基本概念、基本含义逐渐引入到研究范式的意义和价值。于教授认为,法律思维的目的是探索事物的法律意义,法律思维不仅对法律人有意义,普通人学会法律思维也会有所裨益。他还指出,在思考时要以“问题”为导向,要研究“真而实在”的具体问题,再在选题的基础上选择适当准确的研究方法来获得成功。此外,针对研究方法,于阳教授详细地介绍了文献的阅读方法和文献综述的写作方法。他特别介绍了运用学术卡片进行文献综述写作的方法,具体是以数个重点问题为抓手,在某个具体问题下对同一或概括的学术卡片进行汇总并进行分别叙述,同学们对此深受启发。
张爱艳教授在总结性发言中首先对于阳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她表示,于教授的讲座层层递进、条理清晰,对于同学们的法律思维的养成和阅读习惯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张爱艳教授还强调,学术研究要求新、求变、求异,于阳教授的提出的学习方法和阅读习惯大有裨益,期待同学们在往后的学习生活中迭代更新自身的阅读习惯,提高学习能力和研究水平,在学术钻研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于阳教授的精彩讲座引发在座师生的积极思考与讨论,针对学生“如何进行学术论文阅读和输出”“如何理解违法性认识”等问题,于教授一一进行解答。讲座在广大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