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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研精究微”案例研讨——《已过户未交付房屋案例分析》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3-15 浏览次数:

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举行了第二期“研精究微”案例研讨会。本次案例研讨会以围绕“已过户未交付房屋案例”为主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讨论当所有权与占有权能发生分离的情况下,买受人是否可以依其为房屋所有人基于排除妨碍请求权要求房屋内的实际占有人迁出。本次案例研讨请来的嘉宾是民商法学院王会敏老师。

讨论过程中,有同学认为由于本案合同判定无效,法律物权不可对抗事实物权人。法律物权人亦不可主张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要求返还房屋。而小组成员为大家讲解了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区别,以及认定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逻辑推理理由,从而解释了法院先后做出的不同判决。

最后,王会敏老师总结点评,提出自己的不同观点,认为卖房人是无权占有,买受人可以善意取得,启发同学们从实际角度考虑房屋买卖的相关问题,发散思维,自圆其说,拓展自己。祝贺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