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由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三组主办的案例研讨会如期进行,本次案例研讨会的主题是:正当防卫问题的探讨。
第三组成员一共分为四个部分对正当防卫行为进行探讨,包括:假想防卫,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此,假想防卫的故意而不是刑法上的犯罪故意。特殊防卫,只要其受伤情形足以表明对方侵害的严重暴力性质,且防卫的目的恰恰是使行凶、杀人等暴力犯罪不能得逞,即使防卫人没有受到实际伤害,也不影响特殊防卫的成立。互殴防卫,互殴停止后,一方又进行突然袭击的情形面对不法侵害,另一方当然有正当防卫的权利。还从正当性、不法性、紧迫性三个层面来论述防卫误区。另外,小组成员对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侵害行为不法性从传统四要件和二阶层理论分别进行了论述。
本次活动小组成员们分工明确,观点清晰,准备充分,为同学们带来了一次精彩的分享,让同学们对正当防卫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