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山东政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班研究生主办的第十期“研精究微”案例研讨会在明德楼五楼学术报告厅举办,围绕“原料药领域垄断现象”背后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案例-2020年山东三公司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垄断案件被罚逾3亿
2020年4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3家山东葡萄糖酸钙原料药销售企业开出了金额高达3.255亿元的巨额罚单,引起了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该案是继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之后,又一起涉及不公平高价垄断行为的“亿元级”行政处罚案件。
本次案例研讨活动以该案为切入点,由胡恬同学主讲,小组成员讨论了在已有《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价格的情况下,“不公平高价”是否需要被纳入《反垄断法》之视域、如何认定并规制以“原料药”为代表的特殊市场领域的“不公平高价”以及自2015年开放药品定价以来,原料药领域的垄断案件层出不穷背后的原因等问题
同学们通过积极的讨论碰撞出学术的火花,并且得出了以下成果:增加启用第十七条第一款的前提条件;当前的处罚方式不治标,不能起到震慑作用;原料药是作为特殊市场,市场结构的特殊性是难治之本以及建议行业监管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并增加原料药定价的参与方或由发改委制定价格等。
近年来“反垄断”乘时代浪潮作为社会热词屡被提及,药品作为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也广受关注。本次案例研讨会为同学们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体现了同学们对法律实务的研究精神,提升了同学们对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视角解析的能力,在引导同学们多层次、多角度学深悟透相关法律实务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