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理论导师介绍
个人简介:
张敏,1979年11月,山东大学研究生,法律硕士学位,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曾获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近年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多次参加政府规章立法论证会、地方性法规立法听证会。
学科方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纪检监察学
教学及成果情况:
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监察法学等课程教学工作。多次在各类授课比赛中获奖,主持完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校级混合式课程教改项目,参与完成省级监察法学教改项目,作为主讲教师参与完成监察法学上线省高等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校级混合式课程监察法学、校级精品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建设。
科研及成果情况:
主持完成《依法治国视野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法制化路径》《法人治理体系下的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及宗教发展应对》《行政合同救济的路径与方法研究》等省部级课题、厅局级课题多项,参与完成《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重大战略研究》等省部级、厅局级课题十余项。先后在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多篇,研究成果曾获山东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从司法实践看行政诉讼法规则的规范性问题-以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视角》、《对“大学生村官”计划的解读和思考》、《健全农村土地制度的几点思考》、《法人制度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管理问题探究》、《从行政性、合同性双重视角审视行政合同的延展与规范》等文章多次被引用,其中两篇文章被引用次数分别是156次和67次。在山东法制报发表《我国行政合同理论和实践存在的问题》等理论文章,论文《行政协议之诉中赔偿与补偿情形认定及原则标准》在CSSCI期刊举办的选题征文活动中获奖。
联系方式:
手机:1509885590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