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要求,现将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19 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要求,见附件1。
3.申报数量:我校限报3项。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 个。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 号)要求,见附件1。
3.申报数量:我校限报3项。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立项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冲击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储备。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 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
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的要求,见附件2。
3.申报数量:我校限报3项。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资助部分建设经费。学校应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2.自2019 年起,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19 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分别填报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申报单位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
3.申报数量:我校限报2篇。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2019年,将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统一为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申报数量:我校限报3项。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发动教师进行组织申报,认真做好充分地论证和准备,确保申报质量。于11月7日前将申报书(申报书模板参考附件5)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肖立梅内部邮箱。
(二)学校初评。学校将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三)请往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负责人认真总结,做好结题验收准备。请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获奖成果转化统计表》(附件4),于11月7日前发到肖立梅的内部邮箱。
联系电话:88599834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