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更好地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经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本学期由四个法学院分别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对由本院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授课进行全面督导。具体安排如下:
研究生督导安排表
学院 |
组别 |
督导组成员 |
被督导教师 |
法学院 |
一组 |
都玉霞 |
白岱恩、王德玲、侯学勇、谢秀珍 |
二组 |
管伟 |
徐永涛、刘雪芹、韩慧、支强、郝宇伟 |
经济贸易法学院 |
一组 |
马向红 |
刘新虹、唐倩、王永刚、张玉东、刘蕴 |
二组 |
刘新虹 |
刘万啸、李岚红、刘敏敏、马向红、王义松、郝红 |
民商法学院 |
一组 |
管洪彦、杨敏 |
高平、李珂丽、邹小琴 |
二组 |
杨敏、邢玉霞 |
李学永、李燕、赵志钢 |
三组 |
管洪彦、邢玉霞 |
周彬彬、朱孝彦 |
刑事司法学院 |
一组 |
马凤春 |
孙杰 |
二组 |
张爱艳 |
王翠霞 |
三组 |
申世涛 |
季晓军 |
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结束后,由各学院汇总一个督导总结报告和相应的督导记录表于2021年1月11日前提交到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