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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一个中心 两个保障”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19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为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紧紧围绕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有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水平。三年来,研究生初次就业率达到100%。

一、突出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中心目标

紧密结合学校总体发展方向,法学院确立了“以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始终坚持面向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主阵地,注重瞄准法治山东建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人才需求,以突出强化理论教学、深化产学研合作、突出技能培养为主线,进一步明确基础性教育与应用性培养并举、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针。法学院紧密结合专业硕士的培养特点,充分发挥法学理论学科的优势与特色,鼓励学生参加高层次学术研讨,参与立法执法司法一线实践,增强服务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能力,使我院学科成为我校硕士学位点申报的重要支撑。

二、突出研究生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保障

围绕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色,积极探索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专业实践的改革之路。

一是合理设置课程,充实教学内容。在加强法学理论、宪法学、法律史学等基础课程教学的基础上,以强化行政法治人才、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核心,重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会计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为法律硕士生培养计划。二是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深化以问题为导向、以先进教学方法的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实践式、讨论式、团队式的教学,并强化以司法实例为载体的案例教学。在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强化政治引领和法律技能训练,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公正意识、实践意识的培养“嵌入”到各种课程之中。三是突出课程考试,探索复合式考核方式,从注重“学习成绩 ”向注重“学习成效”转变 ,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 “学习过程”转变 ,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突出“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保障

自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以来,法学院注重发挥学科优势,坚定不移推进以专业实习实训为依托,倡导把“研究做在司法一线、论文写在案例上、成果转化在实践中”,矢志不渝地走”产、学、研、用”合作之路,着力为法治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一是着力打造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和兼职导师队伍。为了培养硕士研究生解决法治实际能力欠缺的问题,法学院致力打造一支多元化、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水平的专兼职导师队伍。二是法学院坚持高质量校外导师遴选制度,聘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高级监察官、高级律师、企业法务高管担任兼职研究生导师。坚持做好院内新增导师岗前培训和导师日常培训制度,坚持团队合作,重视和发挥老教授、老专家在学术承传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三是在硕士的培养过程中,落实专兼职导师的岗位责任,分工明确,专职导师主要负责论文的选题、开题、审查和执行工作,把好论文质量关;兼职导师主要负责解决学生在课题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践问题,把好论文质量关,同时建立专兼职导师的交流沟通机制,二者相互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对研究生的指导和培养。四是强化专业实习实训,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产学研结合是法律硕士教育的内在要求,高校培养研究生层次的应用型人才要从单一的校园培养走向开放的校地、校企多方合作培养。法学院正建立以法院、检察院、律所联合培养基地为网络的“产学研用”联合培养网格,要求联合培养单位深度参与培养过程,由单纯的人才需求变成共同培养,为培养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和法治创新能力创造奠定坚实基础。